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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践初心】“美丽陷阱”
时间:2024-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款韩国进口减肥药,号称适合顽固肥胖体质,有强效燃烧脂肪、加速新陈代谢、加速消耗热量、双重抑制食欲、缓解便秘等多种功效,然而部分服用的人却出现心跳加快、口渴、失眠、恶心、头晕等症状,其中是否暗藏玄机?

案情摘要:2020年至2023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吴某、张某等八人明知其从上家购入的韩国处方减肥药无生产经营许可证、无产品说明,可能含有国家禁用成分,仍然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以快递物流寄递等方式销售至不特定消费群体。经鉴定,检测出上述减肥药中含有麻黄碱(麻黄碱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中的物质之一,系属声称有减肥功效产品中非法添加物质》)成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科普:麻黄碱虽然可以加快新陈代谢,使人长时间亢奋,并降低饥饿感,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减肥的作用,但是其属于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是制造冰毒的主要原料,且有成瘾性和戒断反应,长期食用者会出现头痛、失眠、心悸等问题,对人体心脏功能和神经系统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告诫经营者,切勿心存侥幸,销售“三无”减肥产品。作为经营者,应切实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务必从合法、正规的渠道采购商品,并确保所售减肥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定。

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减肥产品时,请务必仔细甄别减肥产品的真伪与质量,坚决避免购入来源不明的“三无”减肥产品。同时,我们倡导树立科学、理性的减肥观念,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让减肥之路更加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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