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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检说法】打印机里出“李鬼” “刑”你没商量
时间:2022-08-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万载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宜春市辖区内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地,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将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谋划、推动和落实。

近日,我院向万载县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一起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提起公诉,获一审判决支持,被告人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二十万元。

案情摘要

2021年1月份开始,程某某网购旧的佳能打印机,更换打印机零部件并重新清洗、喷漆,再进行包装,组装成假冒的全新佳能LBP2900、2900+型号打印机,通过淘宝、拼多多店铺进行售卖,销售金额近60万元。2021年9月份,程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又从他处订购爱普生、惠普翻新打印机在淘宝店铺进行售卖,销售金额近20万元。经鉴定,程某某非法组装的打印机为假冒佳能(canon)注册商标的产品;从他处订购的翻新打印机为假冒爱普生(EPSON)、惠普(hp)注册商标的产品。

我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程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及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典型意义

该案是一起电商侵犯外企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侵权产品涉及多个国际品牌,均为大众常用产品。被告人的行为不但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商业信誉,还严重扰乱了网络购物领域的市场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法院采纳本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判处实刑,有效打击了网络侵权行为,对其他市场经营者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充分体现了当前对知识产权“严保护”的司法理念,有力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助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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