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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检说法】“毒”毁前程
时间:2022-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从充满希望和梦想的象牙塔跌落至戒备森严的高墙铁窗,万载县一大学生原本美好的青春年华就这样被毒品葬送了。近日,由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贩卖毒品、洗钱案依法宣判,被告人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这也是万载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自洗钱案件。

案情摘要

2018年,被告人郭某某因向他人贩卖大麻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刑满释放不久,郭某某不知为何又“重操旧业”。

2021年6月至7月,郭某某从他人手中购买10颗不同品种的大麻种子在家中卧室、阳台种植。同年12月,郭某某通过国外某聊天软件商议,销售毒品大麻给成都某男子李某。

2021年12月,李某通过某软件购买多个虚拟货币,通过该软件提取到郭某某提供的提币地址。郭某某收币当日即转移到国外虚拟货币平台进行销售,后购买者将钱转账到郭某某的银行账户。

同年12月,郭某某通过快递,将大麻叶夹杂在鱼丝、山核桃、食用油等农副产品中邮寄到李某提供的地址。李某在取装有毒品大麻的快递时,被万载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郭某某向他人贩卖、运输毒品,并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通过虚拟网站将毒资转换为现金,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洗钱罪。

检察机关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后,法院最终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郭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

二、被告人郭某某违法所得一千一百七十五元七角八分,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检察官提醒

社会中有大学生存在吸食毒品的情况,在此检察官郑重提醒,要正确认识到毒品给身心带来的巨大危害,年轻人切勿因好奇心和无知吸食毒品,从而断送自己的美好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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