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概况
人员信息
机构设置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万检说法】想空手套白狼?法律可不会让你得逞!
时间:2022-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赚钱的方式有多种,有人选择踏实干活,有人选择学习技术,但有的人却想着不劳而获去钻法律空子,以欺诈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常言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岂能容他人肆意行骗?事实告诉我们,那些使歪脑筋骗来的不义之财,终归不属于自己,而这种行为也将得到法律的惩处。万载就有一男子因耍小聪明骗取他人财物被判刑。

  案情摘要

  2021年11月,被告人张某某因手头缺钱于是想骗取一辆二手车,再将其全款卖给或抵押给别人来套取现金。他通过抖音联系上了卖白色宝马的王某某,双方于2021年12月约定以22万元的价格成交。张某某先借口将车子开走,并将该车以20万元抵押给了肖某某,肖某某当天向张某某转账10万元。

  后张某某又借口骗取王某某车辆过户委托书将其交给肖某某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当日,王某某电话联系张某某过问车辆过户情况,张某某谎称不清楚,当晚,肖某某扣除了车款利息和过户费用后,将剩下的车款转账给张某某。之后王某某多次催促张某某支付购车款,张某某一直回避,期间二人补签了二手汽车买卖合同,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张某某总共只支付6万元给王某某,剩余卖车款被其挥霍一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后,法院最终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二、责令被告人张某某向被害人退赔全部犯罪所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检察官提醒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们:在买卖、租赁二手车辆时应选择正规平台按合规程序进行交易,切勿因少交“中间费”而私下交易,以免上当受骗。也可通过当地车管部门查询车辆信息和状态,确保车辆的手续齐全、合法再付款,以此减少交易风险。另外要提醒销售商和租车商,应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流程,加强对购车者或租车者的信用考察,做好事前风险评估,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任何空手套白狼不劳而获的行为都不可取,走歪门邪道获得不义之财,终将受到法律严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有通过勤劳和智慧的正当途径,才能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

  供稿:韩   

  案件来源:第一检察部

   

 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万载县阳乐大道19号 邮编:3361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