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属于国家资源,未经许可不得无证取用用于营利。非法凿井、无证取水、超量用水属于违法行为。为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范化、法治化,2025年5月14日,万载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万载县水利局,开展“守护地下水资源”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本次活动重点对辖区内高速服务区和加油站的取水用水情况进行排查。检察干警通过实地查看用水设施、调取用水记录、询问负责人等方式,对用水来源及用水量进行全面监督。对发现的私挖水井等违法取水行为,水利部门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取水许可证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下一步,万载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配合协作,切实规范辖区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