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2020年9月28日在万载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上
万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邓新国
万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2020年以来,万载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再创万载辉煌,全面建成小康”的奋斗目标,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稳步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围绕大局,扎实做好中心工作
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扎实做好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实效性。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在做好自身防疫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组织小区值守、参与人员排查532人次,捐款10120元。院领导带队走访企业,召开检企座谈会,精准对接涉企诉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依法打击各类涉疫刑事犯罪,落实涉疫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7件7人,审查起诉8件8人。
全面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落实“一十百千万”行动目标为抓手,提升办案质效为主线,全面深化专项斗争工作实效,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审查起诉涉恶案件3件9人,以恶势力犯罪团伙提起公诉1件7人,全案7人均适用认罪认罚,促进分化瓦解犯罪组织成员,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目前,所办案件均已审结,提前实现案件清零任务。
全力以赴决战脱贫攻坚。开展脱贫攻坚春季集中行动,对帮扶对象的人居环境、政策落实、档卡资料等情况进行摸排,全面动态掌握帮扶对象信息,解决问题100多个,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地落实。在横岭村援建百亩“连心茶园”,壮大村集体经济。结合万载县推行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模式,为横岭村有意愿发展种养产业的贫困户提供猪仔35头以及兔、鸡、鸭苗若干和销售奖励,变“输血”为“造血”,鼓励贫困户自力更生、自主创业,扩大种养规模,拓宽增收渠道。
积极护航秀美自然生态环境。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主动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犯罪,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今年上半年,我院共审查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5件16人,其中涉及野生动物保护案件1件1人。通过办案不仅有效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还用身边的典型案件教育了广大群众,提升了辖区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
二、强化监督,扎实推进执法办案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自觉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现代化水平,推动法治万载建设。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截至6月底,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3件83人,批准逮捕55件8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7件190人,提起公诉121件154人。加大对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及时批捕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案件8件8人,快速办理了工业园曾某某故意杀人案等一批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件1人。
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坚持宪法法律定位,不断加强和完善法律监督。依法履行审查逮捕环节的“把关”职能,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诉讼,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6人。充分发挥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监督职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撤案1件、追诉2人,积极履行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职能,上半年受理不服县法院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监督审判程序违法案件2件,已向县法院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并采纳。
全力推进公益诉讼。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开展各类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为切入点,结合本院实际,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等领域,办理了一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今年上半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2件,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求,系本院首次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努力探索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在安全生产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件。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进一步落实最高检“法治副校长”工作要求,根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向乡村学校延伸工作的通知》安排院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到11所乡村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法治讲座12场,覆盖师生1000余人。践行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理念,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件3人,并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同时宽容而不纵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3件3人,起诉1件1人。
三、规范司法,扎实推进自身建设
以党建为统领,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三化”建设为抓手,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党建+未成年人保护、党建+法制讲座、党建+脱贫攻坚,促进党建与业务、党建与服务深度融合。继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促进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扎实开展教育整顿。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统筹部署。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理论学习会等,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自身工作先后开展了政治家访、廉政谈心谈话、双进双服务等系列活动,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落到实处。组织19名干警参与县委政法委组织的“五员联动、共建平安”活动,积极参与乡村治理。
深入推进规范司法。继续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抓好中央“三个规定”落实和过问或者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登记制度。坚持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推行公开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案件讨论、决策,以公开促公正。扎实做好检务公开,在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54条、法律文书151份,接待律师阅卷45人次。
持续整治机关作风。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党风政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出台了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压实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先后开展了办公用房面积超标、“依法用权观念淡泊、纪律规矩缺乏敬畏”和“责任心缺失、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7个专项整治,有效提升了机关工作作风和规范司法水平能力。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还有差距,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法律监督实效性有待提高,部分监督权未能得到有效充分发挥;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存在业务短板;四是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等等。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着力解决。
2020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院将严格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压实工作责任举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为此,我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推动三个环境大优化。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促进新的发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三化”建设为抓手,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等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加强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四大战役”等专项工作力度,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依法打击破坏自然生态资源犯罪,扎实开展生态检察工作,保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呵护秀美自然生态环境。
二是以做好“双提升”工作为契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继续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插手经济纠纷、违法侦查等问题。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开展分组走访乡镇、村社区、企业等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宣传检察工作,切实提升检察工作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是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扎实做好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政治巡察及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根据问题情况,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抓好问题销号整改,推动队伍建设、纪律作风、业务工作全面提升。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选人用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专项整改,努力推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