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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入选市妇联典型案例
时间:2025-09-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宜春市妇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开展宜春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发布25个典型案例。其中,万载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冒名婚姻登记撤销监督案”入选。

冒名婚姻登记撤销监督案

案例基本情况:1997年 7月2日,辛某甲(男)因未达法定婚龄冒用哥哥辛某乙的身份信息与龙某某(女)登记结婚。婚后因登记信息不一致,在子女就学、房产购置等方面带来诸多不便。为撤销错误登记龙某某多次向民政部门、法院寻求帮助,但一直未得到解决。2024年7月18日,龙某某向万载县检察院申请监督。受理龙某某申请后,承办检察官及时调取原始婚姻登记档案,经比对登记照片与辛某乙实际身份证照片发现差异明显。通过走访辛某甲、辛某乙户籍地村委会、询问邻居等知情人士,确认龙某某与辛某甲婚后一直共同生活,而辛某乙在1995年便已与王某某登记结婚,并一直共同生活至今。经再次比对户籍档案,确定龙某某婚姻登记材料中“辛某乙”的身份实为其弟辛某甲。经询问,辛某甲也自认冒名登记的事实。针对民政部门提出的“超过期限无法自行撤销”的争议,万载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详细阐释法律法规。2024年8月5日,万载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制发纠正冒名婚姻的《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撤销辛某乙与龙某某的婚姻登记,8月6日,县民政局作出撤销结婚登记决定书并予以公告。公告期满后,承办检察官再次前往龙某某家中了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龙某某告知错误婚姻登记已经撤销,他们夫妻已经办理了新的婚姻登记证,也顺利购置了新房。

本案通过解决龙某某的婚姻登记问题,针对“历史遗留冒名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往往因程序刚性或缺乏纠错机制,难以主动撤销错误登记,而相关当事人通过行政诉讼等途径实现权力救济周期长、成本高”所带给群众的困境,持之以恒“解难帮困”。在每一个案件中诠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理念,以检察监督促问题解决,避免群众因程序瑕疵丧失实体权利救济渠道。针对当事人举证困难问题,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破解“取证难”,并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回头看”等方式联合各方力量,共同推动问题实质性化解,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宜春市妇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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