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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检调对接化纠纷
时间:2024-08-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要求,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近日,万载县检察院借助检调对接工作室,调解了三起交通事故类案件,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

案件一

被告龙某生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不小心将11岁的龙某羽撞倒,造成龙某羽大腿挫伤、受伤住院多日的交通事故。事后交警大队认定龙某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龙某羽对此次事故不负责任,龙某羽系11岁的未成年人,正在上小学。

案件二

被告张某文无证驾驶一辆小轿车将横穿马路的骑着电动车且牵着一头牛的鲍某林撞倒,造成鲍某林当场死亡,牛也一并死亡的交通事故。事后交警大队认定张某文和鲍某林负事故的同等责任。鲍某林为年近七十的老人。

案件三

被告欧阳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不小心将正在过马路的黄某丰撞倒,造成黄某丰受伤住院多日、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交通事故。事后经交警大队认定欧阳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丰对此次事故不负责任。黄某丰为七十六岁的老人。

考虑到上述案件既涉及未成年人,又涉及老年人、死者,矛盾纠纷较大,但赔付人均涉及到同一家保险公司,为有效地解决上述矛盾,本院借助检调对接这一工作平台,联合人民调解员的力量,做了大量前期沟通工作。同时也为高质效开展工作,本院将三个案件的当事人集中于同一天进行调解。

在调解现场,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专业调解知识,对各方进行说理,剖析彼此间的矛盾,本院干警也进行了释法补充。经过一番调解后,各方均达成了调解协议,愿意接受对方的赔偿,就此息诉。

此次调解,是检调对接工作室化解矛盾纠纷的又一举措,有力地践行了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更是“检护民生”工作的生动体现。万载县检察院还将启动跟踪回访机制,联合调解委员会对上述案件定期回访,全面掌握案件执行情况和社会效果,真正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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