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部署,促进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形成林业资源保护合力,全面提升我县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近日,我院针对一起2022年乡政府对更新造林怠于履行协助监管职责一案开展“回头看”行动,赶赴原事发现场了解山场造林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经现场查看,在乡镇造林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护林员与村民小组协同推进造林工作,积极补植复绿,目前已初见成效。
今年以来,我院持续打造“只此青绿,这很万载”生态环境检察品牌,开展“耕地保护”“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等专项活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24件,以能动履职助推绿色发展。
下一步我院将积极贯彻“谁破坏,谁修复”的生态治理原则,探索实施“磋商追赔”“公益诉讼追赔”“补植复绿”“碳汇补偿”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常态化开展联合巡山巡林、现场踏勘、调查核实、案件办理,实现林长+检察长“1+1>2”的协作效应,切实提升办案质效,为万载的碧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